摘要

近年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已在我国全面推开,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同时也逐渐暴露出许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质量效益,急需加强各方监督管理以保障公共利益。本文在厘清参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各方主体责任和监督权利的基础上,提出了要健全和落实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质量监督制度规则,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购买过程监督管理,发挥承接主体在质量监督中的作用,规范中介机构的招标代理行为,突出第三方评价机构专业质量监督的效用,拓宽社会公众参与质量监督渠道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