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农产品关税配额管理制度改革,既适应了国际农产品关税配额管理改革的趋势,又受美国向世贸组织(WTO)诉中国小麦、玉米、大米三种农产品关税配额管理争端案(DS517)专家组报告的裁决和建议推动。我国农产品关税配额管理制度的相关改革,促进了我国配额内粮食进口,配额使用率大幅度提高至国际上规定的高使用率水平,配额使用类型由未充分利用配额转变为有约束力的配额。配额内粮食进口的增加,对我国粮食价格、农民收入及粮食安全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但是,进口增加带来的风险仍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为化解风险,我国应不随意扩大关税配额、提高粮食基础竞争能力、完善粮食补贴政策、实施粮食供求紧平衡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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