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虚假诉讼俗称“假官司”,是当事人为实现非法目的滥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以捏造事实、伪造证据等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促使法院作出错误裁判的行为。虚假诉讼有损司法公正和权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要求检察机关加强与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健全对虚假诉讼的防范、发现和追究机制,对健全协作治理机制和打击虚假诉讼工作提出更高要求。本文拟对虚假诉讼社会治理协作机制相关问题进行探讨,着力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 单位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