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3年《非遗公约》通过以来,在全球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引发了一场全新的范式转换。遗产作为一种社会、政治和文化现象,其识别、认定和保护的过程无不渗透着人类的价值观和世界观,故其界定和理解也必定以非物质的主体性阐释为依据。非遗保护虽在实践上晚于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但在认识论维度则实现了重大的革命性突破,是谓“所有遗产都是非物质的”。非遗保护作为一种国际文化政策的在地化实践,对民俗学等诸多学科提出了方法论上更高的要求。《非遗公约》以社区为中心的方法论基础,不仅框定了保护遗产及社区受益这一最终实践目标,同时也呼吁学术界生产兼具学理性与对策性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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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