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由于年鉴具有公益性,并不属于营利性的期刊,因此很少有人会因年鉴使用自己的作品而与编纂部门讨说法。但如果作者真的较起真来,拿出法律武器维权论理的话,年鉴在使用相关作品时的相关法律义务与一般期刊并无二致。2020年2月28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一起特殊的著作权纠纷案。纠纷源起:参赛摄影作品被编入年鉴刘琪是江苏淮安市一名摄影爱好者,于2015年成功创作了"森林公园""夕映里运河"等摄影作品,并获得相关作品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