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等不动产登记为基础,通过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可以清晰界定全部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主体。该文以长江干流(安徽段)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践为基础,梳理和分析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制度、技术、工作协同等难点问题,并对加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