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9年开始,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推行并实施新的政府会计制度,要求行政和事业单位需按新制度下的“平行记账”模式开展财务和预算会计的账务处理工作,以便更全面、更精确地反映单位的资产、负债以及成本、费用情况,推进财政制度现代化的建设。在政府的会计信息账务系统中,要求建立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双基础的核算模式,分别按照不同的会计核算制度进行账务处理。由于核算基础、记账原则等不同,往往会产生差异化核算的情况。本文就产生的差异项,结合行政事业单位的部分业务进行简单的差异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