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杭交发〔2023〕21号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统筹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城市内涵式发展,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决策部署,进一步惠及民生、提效服务,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施行以下政策措施:一、给予符合条件的久摇不中者指标支持在本市小客车其他指标中设“久摇不中”类指标。凡参加本市小客车增量指标摇号累计达到72次及以上,且符合本市增量指标申请资格条件的个人,可向市调控办直接申领一个该类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