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纠纷愈演愈烈,基于此,2006年国土资源部发布了两个《规范》,分别对协议以及招牌挂进行了立法调整。但这些立法调整仍存在些许不足之处。这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协议、招标、拍卖、挂牌四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各有利弊,存在诸多问题,亟待完善。用挂牌来替代协议、招标和拍卖或许是一个理想的现实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