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涉及物业纠纷的案件数量逐年增加,物业服务机构与业主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过多的诉讼不仅给司法部门带来了压力,同时也使物业纠纷更容易发展为群体性事件引发社会矛盾。相对于纠纷的井喷式出现,对应的纠纷解决机制却落后于现实中解决纠纷的需要。面对急剧增加的物业纠纷,诉讼制度的调整效果不佳,因此在物业纠纷中引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并不断推进该制度具有积极意义。

  • 单位
    贵州民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