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以印殉葬之事先秦即有,以蜜蜡之印陪葬可见于西汉辛追之墓,而以蜜印绶追赠高官勋臣的做法至迟出现在三国时期。画绶即其上的纹章为画染而非刺织之绶,载籍中以画绶与蜜印一词连用,正说明蜜印不用于世间,只作陪葬之物。唐代官司印取代官职印这一官府用印制度的演变,使得官员日常随身佩印已不可能,以蜜印画绶追赠勋贵的礼制也随之消歇,以致宋人即已对"蜜章""密章"的关系不甚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