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吴思的《潜规则》一书面世以来,"潜规则"已经成为家喻户晓的词汇。本文认为潜规则是区别于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第三种制度,它既依附于正式制度又逾越正式制度,造成多元规则并存,同时腐蚀非正式制度。尽管它增进了实施者的利益,却限制了经济竞争原则的发挥,损害了经济社会秩序。要压缩潜规则运行的空间,就必须减小"公"的领域,充分发挥私权的作用,同时促进制度代理人与公共利益的共容。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