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清代卷》第17章“甘肃省·宁夏府”条有“雍正二年十月,裁宁夏卫置府,治宁夏城……裁灵寿所置灵州”(周振鹤主编,傅林祥、林涓、任玉雪、王卫东著,复旦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第386页)。其中“灵寿”应为“灵州”。此处援引自《清世宗实录》,雍正二年十月丁酉,“川陕总督年羹尧奏言:甘肃之河西各厅……宜改卫所为州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