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证的逻辑本质与刑事诉讼证明模式的厘定

作者:何永军; 唐丽娜
来源: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 23(01): 1-11.
DOI:10.16112/j.cnki.53-1160/c.2023.01.211

摘要

诉讼证明模式是近年来我国法学界和实务界持续关注的热门话题。有学者将我国刑事诉讼的证明模式概括为印证证明模式,但研究表明将印证作为证明模式面临多重挑战。印证在本质上属于一种证明的方法,是逻辑学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三大定律在诉讼证明中的直观呈现和具体要求,本身只是证明的表象,而不是证明的本质,将其拔高为刑事诉讼证明模式是不科学的。刑事犯罪种类繁多,不同类型的案件需要不同的证明方法和模式与之相匹配,构建多元化的诉讼证明模式才是正解。当然,否定印证是证明模式,并不意味着贬低印证的价值和作用,而是让其回复到正确的逻辑位置,从而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和价值。作为证明的常规方法,印证在我国当下和未来的诉讼证明中仍将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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