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递进式法学实践教学更注重通过有层次、有阶段、不断深化的模式来引导学生进行法学实践教育,其具有综合性、开放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等特点。明确递进式法学实践教学体系的总体培养目标,建构循序渐进、不断提升能力的实践课程模块,是实现递进式法学实践教学体系的优化路径。

  • 单位
    平顶山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