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承认依申请公开应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前提之下,主动公开信息的行为也理应迈进行政诉讼的门槛。但其在走出法院诉讼的大门之前,会遭遇现行诉讼制度难以解决的困境:滥诉的问题、司法权的界限问题、诉讼类型的问题等。对此,可以通过对现有诉讼制度的技术调整和修补改革来暂渡难关,但更为根本的还是通过信息公开制度的渐进发展来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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