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川财建[2018]4号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工业发展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扶持、引导和示范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的通知》(川府发[2013]5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川府发[2015]35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