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违宪审查机构的专门化,已成为西方违宪审查制度发展的趋势。法国和德国是专门机构违宪审查模式的典型代表。两国同属大陆法系(民法法系),但由于历史传统、基本国情以及政治理念的不同,以法国为代表的宪法委员会制度和以德国为代表的宪法法院制度存在着诸多差异。比较分析两国的违宪审查制度的模式、具体内容中的较重要部分得出一些结论性的东西,对完善和改进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强化宪法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有一定的启示。

  • 单位
    广东纺织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