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底土资源涵盖种类多,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监督涉及多部资源法律法规。底土资源管理不仅要考虑底土资源利用经济利益和公共利益,同时也需要填补管理空白完善制度体系。本文介绍底土资源的基本概念与范围,对比近代晚清末期,美国、澳大利亚、俄罗斯立法经验,整理目前我国的底土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对现行法律中有关底土资源的《矿产资源法》《物权法》《水资源法》《资源税法》等进行分析和评价。最后提出关于实践我国大资源统一管理理念的具体建议,包括明确底土资源的法律概念,构建底土资源规划和储量管理制度,完善底土生态补偿制度。通过对底土资源规划、底土资源权属、资源立法、具体行为规范等方面的探讨为相关底土资源立法修法工作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