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是马克思在《莱茵报》时期所撰写的重要论文之一,也是体现马克思早期法哲学思想的代表性文章,在辩论过程中,马克思理性自然法的思想昭然若揭,马克思认为理性的法高于私人利益的论证方法体现了历史上的自然法与实在法之争,是传统西方法律思想二元对立的必然结果,自然法为实在法提供规范标准,实在法则是对自然法进行延伸和扩展的客观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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