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小保:我于2021年7月初进入某公司工作,双方在商谈劳动合同条款事宜时,公司坚持要约定试用期条款。最终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我的工作任务为电脑软件设计,完成软件设计并验收合格时,劳动合同即告终止;我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月工资6500元,试用期后每月工资8000元。请问,该公司强行约定试用期合法吗?我在完成任务后离开公司时可否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王晓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