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治保障生态化是贵州省生态环境法治的良好传统,但贵州省在自然保护地立法方面却存在多头管理问题突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界定模糊、生态补偿资金投入不足、公众参与缺乏自主性的实践困境。应通过组建省级层面保护地统一管理机构、明晰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培育自然保护地参与主体的有效路径来解决贵州省自然保护地立法的实践困境。

  • 单位
    贵州民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