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实施“百千万”工程的决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黑龙江省百亿级企业成长行动计划》《黑龙江省千亿级产业培育行动计划》《黑龙江省产业园区培育提升行动计划》《黑龙江省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开发及精深加工万亿级产业集群建设行动计划》《黑龙江省农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万亿级产业集群建设行动计划》《黑龙江省“百千万”工程科技重大专项支撑行动计划》《黑龙江省“百千万”工程重点项目建设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