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非营利法人从事营利活动已经成为普遍现象,但是在实践中出现部分非营利法人从事违法营利活动,违背其设立宗旨的现象。这些问题对非营利法人的信誉和社会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也有碍于其服务公众目的的达成。对此,我国非营利法人的营利行为需要进行必要的法律规制,建立以非营利法人基本法为中心的法律体系,同时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外部监管机制,强化对非营利法人法律责任的追究,以促进其规范有序发展。

  • 单位
    山西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