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理论界和实务界的”统计均表明,我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高发期在20世纪80-90年代,进入21世纪,犯罪数量有所下降,这说明我国打击拐卖犯罪特别是遏制新增犯罪方面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徐州铁链女事件引起了各界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关注,但是此案发生于十余年前,并不足以说明我国现在遏制新增犯罪方面还存在较大不足。由于刑法坚持从旧兼从轻原则,所以即使现在提高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犯罪的刑罚,也不能适用于存量较大的旧案。在此背景下,我们应当在严格依据《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全方位推动反对拐卖人口工作的基础上,着重通过严格司法大幅度减少旧案的存量,通过完善立法和严格司法坚决遏制新案的增量,引起全社会对于拐卖人口犯罪的关注和警惕,形成对于拐卖人口犯罪的全方位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