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是我国当前正在努力探索与推动建立的一种劳动争议解决机制。通过与劳动仲裁、诉讼以及其他主要劳动争议调解机制比较可知,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决机制中的经济性表现存在一定的变数,当事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的不确定性制约了该调解机制的发展与利用。建议通过明确免除当事人在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中的成本负担,推广政府向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来激发该调解机制的运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