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调对接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在能动司法理论的基础之上,能动司法理念在内涵和特征上为诉调对接机制的创建与实施提供了法理支撑。对诉调对接的社会功能不能做过高的期望,其价值取向应定位于实现诉讼与调解的平衡,实现新时期调解制度的重构;从根本上解决目前法院案多人少、诉讼压力沉重的局面,还有赖于司法改革进程的逐步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