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深圳市是在广东省宝安县的基础上于1979年3月成立的。1980年8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在深圳市范围内划出327.5平方公里成立经济特区。"深圳"原是宝安县县城,一个落后的边境小镇,而不是有些人误解的"渔民村"。那时候,市镇面积约3平方公里,人口约3万。没有一条大马路,没有一路公共汽车,没有一份正式出版的报刊,没有电台、电视台。党的宣传工具就是一个有线广播站。由于太穷,建市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