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是古希腊重要的德性概念,在《尼各马科伦理学》第五卷中亚里士多德介绍了诸种不同的正义观念,其中卷首提到的"守法即是正义"的观念对于现代人来讲,恐怕难以接受。现代的法律的基本特征是去道德化,而亚里士多德却将德性与法律等同起来。实际上,要理解这一命题,首先要理解法律在古希腊传统中的含义;其次,更重要的是,亚里士多德正义观的基础是作为共同体的城邦,不管是法律还是正义,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本质上都是为了维持共同体的生活。这也导致了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观注定无法在超城邦层面获得普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