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从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9年6月国务院颁布《统一计量制度命令》的10年间,新中国各级党委政府、各单位、各部门为统一新中国的计量[4]单位制度做了大量的探索和实践,特别是在推行公制、保留市用制、废除英美等杂制的工作上取得了重要的成效。本文着重围绕推行公制、保留市用制、废除英美等杂制等工作做简要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