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十月革命后,在中国的俄国侨民的政治地位每况愈下。1920年,根据中华民国总统令,沙皇俄国在中国的治外法权被取消,侨民们失去了与此相关的特权和优越性。1920年10月30日中华民国政府公布的《居住在中国的俄国公民的行政管理条例》为俄国侨民规定了各种限制:只能在中国固定的地区居住,只有经中国警察局允许才能迁移;每一个有固定职业的"可靠"的侨民都应办理居住证,没有居住证的一律驱逐出境。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