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品的版权问题,一直不为法学界所重视,这与法律制定者对新闻生产的特殊规律不够熟悉有关。版权存在的基础在于创造性的劳动,新闻报道是对事实的再现,但这种再现融入了新闻工作者的审美因素和艺术化的叙事方式,这些都是版权保护的重要前提。报纸版权的有无,需要从哲学层面寻找其内在的合理性。本文从劳动理论角度审视了包括报纸在内的新闻版权的哲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