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下的中国文学史书写,在理论观念和方法论方面遇到了一定的瓶颈,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很多,对于文学史本体问题的认知缺乏,则是其中的主要原因之一。充分理论形态化的、具有完整话语体系的"文学史理论",至少应该包含这样四个方面:文学史本体论、文学史功能论、文学史方法论、文学史学批评论。文学史本体问题关系到了文学史的内部结构,并且制约着文学史研究的维度,在相当程度上还决定着文学史书写的模式、框架选择,为文学史书写提供知识合法性依据。因此,文学史本体实为文学史研究与书写成其为可能的必备条件之一。文学史本体的确认与阐释,对于文学史理论体系建构而言,是第一义的问题,应将其视为文学史理论建构的逻辑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