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在国外已经存在大量的理论研究、立法文本和司法实践经验,而在我国却属于一个新近热门的研究领域,相关理论和试点实践在近两年开始不断增加。文章主要关注刑事缺席审判制度面临的送达执行难、救济易被滥用、指定辩护增加司法成本以及检察机关职责缺位、证明标准细化等问题。从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平衡角度,通过审前保障、审判补充与审后救济来保障缺席对象的权益。通过分析我国缺席审判的特点,借鉴国外的优秀经验,从公诉职责与证明标准方面提高惩罚犯罪的高效性与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