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自2019年9月以来,湖北、北京、黑龙江等省市的有关部门相继印发了有关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规范性文件。所谓"负面清单",最初指的是国家在引进外资的过程中将某些禁止或限制外资进入的行业以清单的形式罗列出来。后来进一步扩散到更多方面,在外资准入、政府采购、行政审批等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现在的"负面清单"制度更多指的是对于某些禁止或者限制的行为进行罗列,以便参与主体进行快速评估。总体来说,负面清单制度反映的是"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法治理念,关注的是准入前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