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河北、山东、江西和浙江台州等地方政府出台了支持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具体政策,对推进混合所有制办学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但通过对其举办方式、登记方式、收益分配、资源投入、资产评估、治理和治理结构、用人管理和薪酬管理、支持政策等内容的详细比较发现,四个政策文本存在按就近原则借用而成、相互间重复现象较多、操作性不够强等问题。必须强化政策工具对政策创新的抓手作用,发挥混改试点对政策创新的探路作用,突出关键问题解决对政策创新的攻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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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海南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潍坊工商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