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和谐警民关系的形成,离不开警民关系权利义务对等性的实现。警民关系联结性的提升是建立在等利交换原则的基础上,深入认识等利交换原则和等害交换原则,有助于理解警民关系联结性的问题。在警民关系构建的过程中,若等利交换原则的缺失势必会造成警民权利与义务的失衡、警民关系信任的脆弱、官本位的警务活动。为此,在等利交换原则下警民关系联结性的提升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警民权利与义务对等实现;二是警民信任机制得到强化;二是警民协同治理的体制得到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