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二选一”合约又被称为“独家协议”“专营专销”“独家授权”或“独家合作协议”,是一种长时间、大范围、普遍存在的一种“排他性”合约安排。本文运用交易费用—合约中的“四二均衡”理论对来自传统和电商行业的四个企业案例进行分析,尝试厘清该合约条款的实质及其出现的原因,结果发现:(1)“二选一”是一种合约排他条款,它的出现主要是为了降低监管“渠道投入与使用程度”的交易费用。(2)“二选一”条款的出现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二选一”条款提出者投入了大量资源建设渠道;二是节省的监管费用足够高,能给予条款接受者足够补偿,让缔约双方达成一致意见。(3)互联网技术改变了渠道的形式,但却并没有改变合约的实质,“二选一”合约条款在电商平台出现的原因、条件与传统行业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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