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从2016年起,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生态保护人员"的精神,内蒙古自治区根据国家系列政策要求,五年内共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17348人,累计发放国家财政补助资金58548万元。五年来,这支特殊的护林队伍一直活跃在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的31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旗县护林、护草工作最前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