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注重强调男女平等,为了使离婚经济补偿真正发挥作用,立法者重申了立法理念,对离婚经济补偿制度做出了修改。该制度修订后更有利于保护处于经济地位弱势一方的利益,保证离婚财产分配的正义,有利于解决《婚姻法》时代离婚经济补偿制度低使用率、低实效等问题。但是,民法典并未对补偿方式、补偿金额、补偿条件、举证责任等做出具体的规定,致使在司法裁判中未达到统一的标准。为了实现立法的真正目的,还需要将该制度的适用标准、尺度进一步完善,以平衡夫妻双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