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燕国时期官制分为政事及军官官制两大类别。燕国时期的郡、县制度虽设立较迟,但仍可以清晰地看到这些郡级及县级地区皆为燕王亲自掌控。燕国时期采取发放薪俸的方式来选拔官员,采用玺印一物选用或罢免官吏。燕国时期的军队可分为三类,同时燕国也有独立的军队——禁军。燕国刑罚制度设立得也甚为详细,细究十分残忍。

  • 单位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