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虚拟现实+出版"的出版模式,在5G商用和国家文化与科技融合政策的推动下将进入高速发展时期,但"虚拟现实+出版"模式的著作权法回应,尚存在"出版"行为属性不明、虚拟现实出版物作品类型不清和参与出版主体版权权益划分混乱的困境。基于"虚拟现实+出版"模式下"出版"行为包含的创作性劳动以及虚拟现实出版物的本质特征,应肯定"出版"行为的演绎属性;将虚拟现实出版物划分为类电作品;确定以出版者为著作权人的权益分配规则,最终明确"虚拟现实+出版"模式的著作权法保护路径,为相关产业的长远发展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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