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媒体环境下,对舆论主体的理解应融合公众性与公共性价值,将其视为围绕某一议题参与公共讨论的特定群体或特定机构,包括公众、政府、媒体、意见领袖、公关公司等多元主体。舆论客体由于"公"与"私"的界限较为模糊,呈现出泛公共化特征,其对象既涉及政治选举、公共政策,也包含对社会事件或社会现象的道德评价,它意味着一切可以引起公众讨论的事务,只要指向公共权力、公共政策或公共道德,都可以引发舆论。舆论的本体丰富多样,它可以是文字、图片、表情包、音频、视频等文本,也可以是对话、点赞、转发、搜索、聚集等行为,只要能被察觉或被测量,都可以纳入到舆论研究范畴。新媒体时代,舆论的数量统计方式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从实然层面看,以特定数值设定临界点的做法,并不具有可操作性,只要能感知到意见气候就形成了某种舆论。从应然层面看,设定临界值可以为公共对话提供契机,避免管控过度的后果。舆论的质量除公共理性外,还应包含真实性、广泛性、共识度等指标。在对核心要素重新思考的基础上,本文将舆论的定义界定为特定群体或机构围绕泛公共议题以各种方式开展的关注、表达与聚集活动,体现出情感倾向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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