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罪与适用存在缺陷,存在缺乏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刑法介入程度过深的问题。应完善互联网金融领域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法标准,加强互联网金融市场民事、行政与刑事的司法联动配合,加强刑事司法实践的专业性和案例的指导作用。在以保障人权、打击犯罪为最高旨归的刑法领域,对此类案件的处理更应做到立法协调合理、司法衔接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