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双碳”目标的提出,我国环境法律体系面临新一轮挑战与考验。长期以来,我国以碳排放为直接管理对象的环保法律尚不健全,且呈现明显的碎片化和松散性,缺乏完备的制度保障,使得“双碳”目标的实践效果不尽如人意。因此,我国编纂环境法典的必要性进一步凸显。通过将“双碳”法律体系融入环境法典,可提升环境部门法间的协调性,整合简化环境法规,为环境法的系统性改革提供机会。在环境法典的编纂方面,必须坚持系统性原则、整体性原则和协同性原则,必须基于中国国情与环保需求,构建中国特色的环境法典,为保证“双碳”目标的顺利实现形成长效机制。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