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图书馆少儿服务以公民受教育权、文化权等基本权利为基础,这些权利的实现有赖于国家义务的履行。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作为国家义务的履行主体,在公共图书馆少儿服务的国家义务配置中各司其职。文章在厘清公共图书馆少儿服务中国家义务配置的逻辑基础上,分析现状与不足,提出公共图书馆少儿服务国家义务配置的发展方向:立法机关构建规范体系、填补法规空缺,制度上保障公共图书馆少儿服务发展;行政机关充实公共图书馆少儿服务领域的资金给付、政策支持、人才培养;司法机关提高相关主体的法律适用能力,落实公共图书馆少儿权益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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