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育类事业单位主要包括高校、中小学、幼儿园、非学历教育等,多数属于全额拨款或差额拨款单位。不同于企业,这类单位资金大多来源于国家财政,平时资金压力较小,因此成本核算意识较低,同时也缺乏有效的成本核算方法。随着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深入,伴随着2019年起实行的政府会计制度,为摸清政府家底、加强政府资产负债管理、客观反映政府运行成本被提上日程,文章对政府会计制度体系下教育类事业单位的成本核算进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