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将94例中、高度恶性非霍奇金淋巴瘤(NHL)患者均分为两组,观察组采用D ICE方案治疗,对照组采用CHOP方案治疗。结果观察组缓解率为78.7%,对照组为55.3%,两组比较有统计学差异(P<0.01);观察组1、3、5 a生存率分别为89.4%、78.1%、47.6%,对照组分别为80.9%、52.0%、33.3%,两组比较有统计学差异(P<0.05)。两组不良反应无统计学差异。认为D ICE方案治疗中、高度恶性NHL疗效高,安全性好,优于CHOP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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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