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通过对10批次续断生品、盐炙品、酒炙品质量标准的研究,建立其质量标准。方法:采用HPLC及UV分别测定川续断皂苷Ⅵ、总皂苷含量;对10批次续断生品进行了显微鉴别、薄层色谱鉴定,对10批次续断生品、盐炙品、酒炙品进行水分、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水溶性浸出物、醇溶性浸出物及川续断皂苷Ⅵ、总皂苷含量测定研究,进行分析评价。结果:10个不同产地续断生品的薄层色谱鉴定中,供试品与对照药材及对照品斑点清晰、一致。建议续断生品、盐炙品、酒炙品含水量分别不得超过8.0%、10.0%、9.0%,总灰分分别不得超过12.0%、12.0%、12.0%,酸不溶性灰分分别不得超过3.0%、3.0%、3.0%,水溶性浸出物分别不得少于42.0%、45.0%、44.0%,醇溶性浸出物分别不得少于39.0%、50.0%、44.0%,川续断皂苷Ⅵ含量分别不得少于2.0%、2.0%、1.5%,总皂苷的含量分别不得少于15.0%、13.0%、16.0%。结论:分别建立续断生品、盐炙品、酒炙品饮片量化质控标准评价体系,以便更好的控制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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