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现代互助保障是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下,由企业、社会组织等运营,群团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其他枢纽型社会组织等监管,以互助小组及其联合为组织特点,形成互助基金,为成员提供相互保险、资金互助、网络互助等服务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保障方式。它既是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互助的高级形式,兼具保障和治理的双重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运行的现代互助保障缺乏国家、社会、市场的合作推动,发展较为缓慢。未来发展方向为:通过国家领导下的组织与市场的合作制衡,不断提高各类相互保险、资金互助、网络互助组织(小组)的规范化、互助合作化程度以及可持续运转能力,拓展托幼、养老、医疗、体育等其他福利服务,增强互助保障的稳定性和实用性。具体对策建议包括:完善顶层设计法律法规机制,强化组织监管机制,着力培育社会共同体、共同富裕和互助保障观念,明确建立互助保障制度的国家、社会、市场共同责任等。